据研报,2022年5月4日,欧盟普通法院做出一审裁决:撤销欧委会对华卡客车轮胎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并由欧委会及其支持方承担诉讼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欧委会仍有两个月的时间,决定是否就该判决提起上诉。若两个月后欧委会放弃提起上诉,则该裁决将正式生效,起诉企业的进口商已缴纳的“双反”税将被全额退回。
2018年,欧盟针对中国卡客车轮胎(TBR)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每条卡客车轮胎需要缴42.73~61.76欧元固定税。根据海关总署数据,2017年双反立案前,我国每年向欧盟成员国出口客车或货运轮胎约为39.9万吨,2018年下降至20.8万吨,2019年进一步下滑至16.4万吨,较2017年下降
58.9%。
据中国橡胶杂志,此次针对欧盟对中国TBR轮胎双发案的起诉方包含中策、三角、风神、玲珑、赛轮、浦林成山等在内的20多家中国轮胎企业。
媒体认为,本次一审撤销反倾销和反补贴税令后,中国卡客车轮胎出口至欧盟,仅需缴纳4.5%的基础关税,中国卡客车轮胎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提升,国内全钢胎有望重返欧洲市场,预计也会改变国内全钢胎的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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