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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尚伃
3月2日晚间,国联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9号),上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国联证券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编辑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