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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市公司 证监会发布新规

来源:巨丰财经 时间:2022-04-30 09:07:51

证监会4月29日消息,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介绍,《指导意见》适用于从沪深交易所各板块退市的公司以及从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后直接转入退市板块的公司。在退市板块挂牌的STAQ、NET系统公司的日常监管安排,参照《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

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优化主办券商承接安排,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

简化确权登记程序,精简办理材料,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线上办理,降低市场主体负担

在主办券商协助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基础上,退市公司直接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行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重新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设置与退市公司风险状况相匹配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投资风险警示,引导投资者理性买卖退市公司股票

稳步推动市场风险出清,引导质地较差的退市公司通过破产清算等市场化方式退出退市板块

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

《指导意见》包括基本原则、退市衔接程序、持续监管制度、风险防范机制、监管体制五个部分。

在明确基本原则方面,一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退市制度各环节衔接,突出退市板块市场功能定位。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实施分类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推动退市公司规范发展。三是坚持风险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四是坚持协同配合,形成各方合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

在强化退市程序衔接方面,一是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优化主办券商承接安排,完善激励机制,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推动退市公司平稳、顺畅退出交易所市场。二是简化确权登记程序,精简办理材料,加强数据共享,推动线上办理,降低市场主体负担。三是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在主办券商协助退市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基础上,退市公司直接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同时明确过渡期间信息披露衔接安排,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在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方面,一是建立与退市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安排,尊重公司自治,平衡企业规范成本。二是结合退市公司经营现状和规范水平实施分类监管,建立差异化监管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升监管适应性;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发行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请重新上市或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在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一是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设置与退市公司风险状况相匹配的投资者准入要求,强化投资者教育和投资风险警示,引导投资者理性买卖退市公司股票。二是稳步推动市场风险出清,引导质地较差的退市公司通过破产清算等市场化方式退出退市板块。

在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方面,一是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落实派出机构属地监管,突出交易场所主体责任,强化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形成退市公司监管合力。二是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风险事项,加强信息共享和监管合作,配合做好纠纷处置和维稳工作。

促进风险收敛和逐步出清

《指导意见》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按照“顺畅衔接、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推动形成一套适合退市公司特点、符合退市板块功能定位的制度安排。

起草过程中,具体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切实发挥退市板块制度功能。退市板块及退市公司监管是退市制度全链条建设的重要一环,一方面要顺畅衔接程序,更好发挥承载退市公司、妥善防控风险的功能,确保退市制度平稳实施;另一方面要落实《证券法》要求,为退市公司提供基础转让服务,保障投资者交易权,支持优质退市公司规范发展。

二是强化退市公司监管适应性。退市公司经营和规范水平普遍不高,存在良莠不齐、差异较大的特点,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实施分类监管,匹配适度和差异化的监管要求,确保监管制度可执行、见实效。同时退市公司监管也具有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强化各方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促进风险收敛和逐步出清。防范市场风险是退市板块和退市公司监管的重要功能,要强化底线思维,夯实市场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一方面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防止风险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扩散;另一方面引导质地较差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退出市场,促进风险彻底出清。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常态化退市机制的进一步完善,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退市公司数量呈现出快速增加的态势,截至2021年底,退市板块挂牌退市公司数量已由2013年的45家增至83家。

在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郑彧看来,新规将进一步打通退市堵点。新规下将促进资本市场“出清”常态化,解决“僵尸企业”应退尽退问题;同时,也能够更好满足退市公司股东的流动性需求,提高主板市场与退市板块的衔接效率;新规还明确了过渡期间信息披露衔接安排,将有效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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