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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总体稳定 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来源:证券日报网 时间:2021-04-26 11:28:42

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在对439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中,评级结果总体稳定,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据了解,在2020年四季度评级中,共有4399家机构参评,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376家。按照央行评级结果的分类,1~7级属于安全边界,8、9、10和D级都属于“红区”高风险机构。

从评级结果看,银行机构中,开发银行、政策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均在安全边界内。非银行机构中(包含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四大类),只有消费金融公司在安全边界内。

具体来看,从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农合机构风险较高。大型银行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1家,3级的8家,4级的3家,7级的1家,24家大型银行资产占比71%。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5%、74%的机构分布于1~5级,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2%的机构分布于1~5级,但也有12%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4%);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8%、10%。

从地区分布看,各地区风险状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浙江、江苏、福建、江西等地无高风险机构或数量较少,“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西等省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对于央行评级结果运用,央行表示,基于评级结果采取早期纠正措施,增强风险防控主动。人民银行采取“一对一”通报、约谈高管、下发风险提示函和评级意见书等多种早期纠正措施,增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的自觉和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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